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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女子香消玉殒

北京“五卅”特大凶杀案侦破纪实
1999-07-03 来源:生活时报 通讯员 洪 章 本报记者 林 靖 我有话说

谁曾想,昨天还是一群欢快活泼的青春少女,翌日便尸横满屋,这其中,有行凶者的利欲熏心,有被害者防范意识的淡薄,虽然结果仍是恶有恶报,但它留给人们的是警钟的长鸣。

源于不闩的门窗

炎热的夏季酷热难当,人们习惯于打开门窗通风纳凉。甚至连晚上睡觉也要开启门窗,殊不知这正蕴含着一个无形的安全隐患。位于京西石景山区某居民大院的2号楼1单元3号单元房,本是一套标准的公寓房,门窗设施齐全,凉台全部密封,并配有坚固的防盗门。然而,这些安全设施并没能挡住恶魔的侵入。去年秋季,福建省JDL公司驻京办因工作需要将此套房包了下来,做为本单位女职工的集体宿舍。经过一番装饰布置,不久便搬进了几位风华正茂的福建姑娘。白天她们在商场上班,晚上在公寓内学习、休息。今年五月以后,北京地区的天气渐热,就寝时为享受“过堂风”的舒适,就特意开启了凉台的大门。不料这却酿成了一场震惊京城的血案悲剧。

突如其来的血案

5月30日是星期日,享有盛名的北京某大商场内的JDL公司首饰柜台前,几位年轻的女导购员满腔热情地接待着来来往往的购物顾客。姑娘们回到公司包租的京西石景山区某居民大院的2号楼1单元3号公寓房,早早洗漱毕,锁门闭灯,各自就寝。两居室的房子不大,人多显得有些拥挤,为了保证空气的对流,姑娘们照例开启凉台门窗通风。凌晨三点,一个黑影在室外惨淡的月光下一闪,钻进敞开的凉台窗户,未插闩的凉台门被无声地慢慢推开,黑影迅速闪进了姑娘们居住的南间大屋里,又回手将门关严。此时,屋内黑得伸手不见五指,睡梦中的姑娘们对此还竟全然不知。

“110”紧急报警

此时,2号楼所在的小区还有没睡觉的人,那就是小区内总机房的女守机员。总机24小时有人值守,当晚正值2号楼的家属章英值夜班。大约是在凌晨3点45分,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,章英一听大吃一惊,电话是同楼同门一层2号的住户打来的,对方声音急促,焦急地向她反映,刚才他被楼门内一阵女人的呼救声惊醒,可能楼内出了大事,让她赶紧想办法帮忙找到负责小区安全的保卫处长。章英听说是自己住的那座楼出了事,不敢怠慢,急忙接线四处找寻小区保卫处长,然而不是没人接电话就是找不着人。她奔出了机房去找小区的警卫,顺便看看她所在的那座楼的情况。她找到了警卫,途中经过2号楼时发现自己家的厕所灯亮着,隔壁3号房的灯也亮着,心想大概大家都知道了此事,自己正在当班,就急匆匆往回走。正在这时,她借助朦胧的月光发现自家楼门口的一台车旁好像躺着一个人,意识到真是出了大事,急忙赶回总机房。这时保卫处长和小区的警卫也相继赶到机房,他们从这里拨通了“110”报警台。

接到“110”报警,八角公安派出所、分局刑警大队的民警和侦查员紧急出动,火速赶到辖区内的23号院2号楼。紧接着,市局二处的侦查员、法医、技术员、痕检等人员也相继赶到。市公安局的领导亲临案发现场。

侦查员在现场发现,2号楼门前躺着的是一具年轻女尸,系被利刃杀死。通往2号楼紧东侧单元门的柏油路地面上有滴落的血迹。进入单元门内的地面上有滴落的血迹和血袜足迹。一层1号居室的防盗门上有大量喷溅血迹,通往二层的楼梯上有往返的血袜足迹。在一层半的平台上有一双女式拖鞋,血迹一直通向二层一侧的3号居室。3号居室正是女职工们的集体宿舍,也是这起特大刑事案件的中心现场。

居室的防盗门完好无损,屋内的七名女子已全部死亡。经法医鉴定,全部为同一利刃所害。现场血迹斑斑,死去的女子有的倒在床上,有的倒在地上,还有的倒在电话机旁,其状惨不忍睹。经查实,这些遇难的姑娘们当中,年龄最大的24岁,最小的仅17岁,八个人全都是JDL公司的职员,有4人是去年八月份入住到这里,3人是今年三月份刚刚入住,另1人则是当天入住、当夜遇害。勘查中发现,死者的拎包、提包上面有血手印,有被人翻动的迹象。

市公安机关紧急调集精兵强将上阵,“5.30”专案组迅速成立,一张无形的法网同时张开。

近在咫尺的恶魔

专案组投入紧张的侦破工作。干警们先后对现场进行了11次细致的勘查,先后提取了许多重要证据。技术部门的刑事科学鉴定报告结果很快出来,八女子的血型得到相互印证。同时,现场发现了第九人的血迹,滞留在室内和室外的血袜足迹也为第九人所留,这一切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发现。第九人何许人也?专案组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分析判断,该人为中年男性,身高在1.72米左右,年龄在40岁上下。根据作案现场分析,此人不会离犯罪现场太远,这个人可能就住在附近。

很快,楼内一个叫赵连荣的中年男性被纳入侦查视线。此人37岁,住本楼门二层的中门(4号),与发案的女子集体宿舍(3号)隔壁。

首先,专案组在发案楼门各居民住家开展调查工作时,各家不同程度地反映,发案当晚都听到了呼救声或异常的声响,有的住户还打了电话,唯有赵连荣说“什么也没听见”。经查,案发当晚他在家,而妻子章英在小区总机值夜班恰好不在家。再细问,赵连荣嘴里支支吾吾说不清楚,表情慌张。其次,专案组进行足迹核对工作时,家家户户予以配合,而赵连荣却借故去了天津。回来以后,见此“关”必过,流露出极不满意的情绪。留足迹时他提着腿、“勾”着脚,就是不往下踩,侦查员干脆令其“上楼”。赵连荣哆哆嗦嗦地上了楼,侦查员顺利取到了他的足迹。经核实,赵连荣的足迹与发案现场、楼梯处,以及室外滞留的血足迹吻合。

还有一个关键问题,那就是发案现场出现的第九人的血迹是不是赵连荣本人的?干警们认为既然血迹是作案人的,作案人应该受伤,并且可能伤在其手、臂部位。因为他先后杀了八个人,扎了120余刀,可能在施暴中由于对方的抗拒、反抗而伤及手或胳膊等处。但是,通过对赵连荣的仔细观察,发现他的头部、面部、四肢都完好无损。这个疑点一直困扰着干警们。直到印证了赵连荣的足迹,专案组果断决定,连夜再传赵连荣。

赵连荣又被带到了侦查员的面前。突然,侦查员令他脱去衣服。他一下慌了,没有动。当侦查员再次重申这句话时,他额头的汗水渗了出来,还是没有动,却乞求侦查员给他一支烟,两杯水。在要求得到满足后,赵连荣慢慢解开了身上的衣服,其腿部果然有一处新鲜创伤……

邪恶之念毁终生

赵连荣高中毕业后干了一段临时工,以后在市内一个机床厂当了一名国有企业的工人。爱人章华在23号院的小区当话务员,两人挣工资养家,收入不薄,生活也不错,膝下还有一个5岁入托的男孩。为了他们的小家和孩子,赵连荣也曾发誓干出个“样子”把家庭和生活搞好。为此,他在单位和大家平易相处,也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。单位对他的评价是表现还可以。在此之前,赵连荣也没有犯罪的前科劣迹。

改变他人生轨迹的原因不外是利欲熏心,1998年下半年,也就是隔壁姑娘们搬来的时候,隔壁3号单元房搬进来一群年轻活泼的女孩子(赵连荣住4号中居室),经打听得知她们都是来自外地,在北京市一家著名商店里做导购员,从事首饰、珠宝生意,3号单元房由公司出面承租,成为公司姑娘们的集体宿舍。赵连荣分析“她们每天同首饰、珠宝打交道,肯定有的是钱。”他看到她们穿戴得入时,披金挂银地外出,心里就有气。他愤愤地想“你们别得意,早晚有一天,我……”他暗暗下了出“手”的决心。

5月30日晚上,他妻子章华又到小区的总机房上夜班,赵连荣翻来覆去睡不着觉。下半夜,他从窗户探出头来朝着隔壁那个方向望去,女宿舍凉台的窗户在夜幕中敞开着窗口,透过那个窗口,他看到凉台的那扇门也开启着。他分析,那些女孩子倒班,此时隔壁睡着的最多只有三四个人,干掉她们再弄钱,做得神不知鬼不觉,这是一个好机会。他迅速套上T恤衫、穿上牛仔短裤、戴好白手套,取出一把折刀带在身上,双脚只穿一副线袜,确保走路无任何声响。为了从大门溜回来,他先将自家的大门虚掩,留下作案逃匿的后路,然后打开自家的窗户钻出去。自家的窗户与隔壁的凉台之间不足一米,他把紧了窗框的边缘,一迈腿,正好一只脚踩到对面女宿舍的凉台上,他轻轻推开凉台的门,悄悄闪进漆黑的屋里。

睡在东墙下的姑娘首先被他发现,他挥刃刺下,姑娘被惊醒,两条腿使足了力气猛蹬。床板发出的巨大动静惊醒了同屋其他人,慌乱之中有人拉开了卧室的电灯。耀眼的灯光将室内照得通明,也使赵连荣看清了屋内其他位置的“目标”——共有五位姑娘。他知道她们都认得他,她们绝不会放过他!顷刻之间,赵连荣变得像一头疯狂的饿狼,扑向西墙根下的双人床(上下床),挥刀向睡在下铺的姑娘刺去,进而奔上铺的姑娘……这时,响声惊动了外屋的人,从另一间房跑过来一位叫方芳的姑娘。22岁的方芳是公司一个部门的负责人,她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!此时,赵连荣发现了她,转身向她扑了过去,挥舞着利刃将方芳刺伤。随后,赵连荣回过身去扑向西北墙根下的另一张双人床……身受重伤的方芳趁机脱身跑向大门,她奋力打开门冲下楼去,敲响了一层住户的大门。“咚咚”的声音提醒了楼上的罪犯,猛地意识到方芳已经跑出了大门,他拎刀追了出来。方芳见状转身跑出楼外,但因伤重,跑出楼门不远即被追上来的赵连荣一下子扑倒。尽管方芳极力反抗,与其厮打、搏斗,但是终究抵不过这条杀红了眼的“恶狼”,被穷凶极恶的赵连荣杀死在楼门前。等赵连荣折回女宿舍,他发现一个受伤的姑娘正趴在电话机旁拨打电话。他意识到这是在报警,便发疯般冲过去将她一把从电话机旁拉开,然后残忍地将其杀害。随后,他又用力撞开北屋紧闭的房门,将刚刚来京的公司巡视员朱英杀害。

恶有恶报

行凶后,赵连荣开始四处查看,翻弄起她们的提包、拎包,但他没有发现珠宝,也没有找到任何金银首饰。姑娘们钱包里面不多的几十元钱使他大失所望。赵连荣不敢久留,匆忙脱下T恤衫,铺在女宿舍大门口的地上,踩在上面回到自己的家。他打开厕所的灯把作案的衣裤全部洗净,又用剪刀把手套一节节地剪碎后扔进马桶,顺着厕所下水道冲走。然后,他打开热水器洗澡,才发现大腿在流血,他感到一阵阵的隐疼,想起,可能是在楼门口追杀方芳时倒地摔伤的。他惊慌失措地匆匆洗毕,闷闷不乐地上床躺下。一睁眼,他看到了身边熟睡着的、才5岁的儿子,他突然感到了害怕。作案现场可能留下了自己的血迹、足迹,公安机关完全可以凭这些将他捉拿归案。想到了自己家破人亡,孩子才5岁,他感到了后怕。这种恐惧心理促使他痴痴呆呆地足有十几分钟。

第二天,他没有对妻子章华提及行凶杀人半个字。他知道妻子章华也“蒙在鼓里”,也知道是一无所知的妻子当夜拨通了“110”报的杀人案,招来了那么多的公安人员来查他。他事后想:他杀了人,报案人竟是他的妻子;他想方设法隐匿罪行,妻子却提供一系列有力的证据。这种“巧合”的事情竟然戏剧般地出现在他的身上,他感到只有用“恶有恶报”的道理才能对此解释得通。

赵连荣交代说:“当时我没想到屋里有那么多的人,我以为她们倒班,屋里只有三四个人。见到许多的人,我也害怕。”

根据赵连荣的交代,专案组的侦查员迅速赶往赵连荣的住处,在他家的厕所内、下水道收集到被剪碎的手套残片。在一口井内,起获了赵连荣杀人后丢弃的作案折刀。同时起获了作案用的T恤衫、牛仔短裤等物品。至此,轰动京城的“5·30”入室凶杀案顺利告捷,公安机关迅速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。

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一处的检察官利用周六、周日两天的时间便完成了全案的审理和出庭准备工作,将被告人赵连荣诉诸法庭。检察机关在审查此案中认为,“5·30”特大凶杀案,侦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。被告人赵连荣无视国法,为谋取钱财持刀入室行凶,接连扎死八人,犯罪性质极其恶劣,情节、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及民愤极大。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2条规定,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7月2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,当庭判决赵连荣故意杀人罪名成立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尾声

纵观此案,不难发现其中隐含着引人深思的问题。一是公民个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;二是居民小区的治安保卫工作需进一步完善;三是应加强对社会出租、承租房屋的有效管理,这些都属于社会综合治理的范畴。常言道:“打击犯罪,预防在先。”但愿本案血的教训能带给读者一些启迪。

(本文涉及当事人除赵连荣外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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